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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商学院2004年招生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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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5月24日
来源:兰州商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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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学校全称:兰州商学院
二、办学地点: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18号。
三、办学性质:国办普通高等学校。
四、办学特点:兰州商学院是黄河上游甘、青、宁三省(区)唯一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高等财经类学校。目前已建立了以经济学、管理学、法学、文学、工学、理学为主,其他各种学科相互渗透、相互依托、综合发展的专业体系。
五、2004年分省(区、市)、分专业招生计划。(见教育部下达计划)
六、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。
1、报考英语语种的考生。一般情况下,要求考生英语成绩合格,对于报考英语(商务英语方向)专业的考生则要求英语成绩优良。
2、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统计学、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,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招收数学成绩较高的学生。
3、对音乐表演、艺术设计专业,在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(区、市)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,依据专业课考生成绩择优录取。
4、所有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。
七、录取规则
1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、依法招生。
2、坚持“学校负责、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。按照各省(区、市)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,确定的分数线录取。
3、贯彻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,以文化统考成绩为主,公平竞争,择优录取的原则。
4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,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5、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,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,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,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,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。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,则依据考生填报的参考志愿作适当调整。
6、录取中的照顾政策按国家和各省(区、市)的规定执行。
7、按时完成投档、阅档、退档、审核等各项环节工作,保证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8、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,按教育部重新修订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》执行。
9、做好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。
10、严格要求招生工作人员,杜绝招生考试中的各种不良现象。
八、对录取的各类学生通过网络和有关媒体在社会上进行公布,自觉接受纪检、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。
九、收费标准
学费:
本科: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4500元/人·学年;其他文史、理工类专业4000元/人·学年;音乐表演专业7000元/人·学年;艺术设计专业6500元/人·学年。
注:各项收费以物价部门核批为准。
住宿费:
根据不同住宿条件分为900元/学年、1100元/学年、1200元/学年。
十、奖学金,贷学金、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及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情况
1、优秀学生奖学金(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23%左右)
特等2400元/人Ÿ学年;一等1600元/人Ÿ学年;二等1000元/人Ÿ学年;三等600元/人Ÿ学年。
2、专项奖学金
学术论文奖、精神文明奖、文艺优秀奖、优秀毕业生奖等,奖励金额为200元—1200元/项。
3、国家奖学金 4000--6000元/人Ÿ学年
4、除以上奖、贷学金以外、我院通过对特困生定期发放特困补助,提供勤工助学岗位、减免部分学杂费等方式,支持并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。
5、我校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达成协议,为我校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、专科生、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,省财政部分贴息,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杂费和生活费。
十一、咨询,联系方式
通讯地址: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18号 邮编:730020
联系电话:(0931)4678657 4678705
招生办公室E-mail zhaoban@lzcc.edu.cn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lzcc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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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说明: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中国高校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仅供参考,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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